診所危機處理的兩個時鐘:公關的兩三小時,和法定的五個工作日

經營複利・診所的預防醫學
診所危機處理的兩個時鐘:公關的兩三小時,和法定的五個工作日

讀張益豪醫師的公關危機課筆記,補上台灣醫療機構那一部法定的鐘,以及一張三到十人的診所也做得完的預防清單

張益豪醫師把公關危機講成預防醫學,記下八個重點。我沒有去現場,讀的是他的筆記,讀完之後坐在診所的位置想了一個晚上。

診所危機處理有一件事很少被一起講:你手上有兩部鐘同時在走。公關那一部很快,兩三個小時就定調。醫療機構還有第二部,從 2024 年開始走,單位是工作日,而且它在某個地方替我們打開了一格空間,多數人不知道自己有。

這篇文章包含
  1. 我停在他的最後一句話上
  2. 第一部鐘:公關的兩三個小時
  3. 第二部鐘:法定的五個工作日
  4. 「九十九床以下得指定專業人員」這句話最常被讀錯
  5. 那句流傳很久的話,法律已經改了
  6. 民事訴訟之前要先調解,所以第一週決定了幾個月後
  7. 診所危機處理最常遇到的那一種,這兩部鐘都碰不到
  8. 醞釀期在診間,偵測器在櫃檯
  9. 出事的時候,團隊也在受傷
  10. 紅線要在平常畫:我自己畫過的三條
  11. 期待值管理就是預防醫學:我在官網上刻意不做的三件事
  12. 一張可以複製帶走的診所預防清單
  13. 三個紅燈
  14. 預防醫學這個比喻的極限
  15. 想請教張醫師的一題(他回覆了)

我停在他的最後一句話上

他寫的最後一句是:信任建立要十年,崩塌只要兩三個小時。

那篇文章是他 2026 年 8 月 30 日的課堂筆記,講者是前台灣奧美集團董事總經理謝馨慧 Abby,主題是危機處理。整篇的骨幹是一個很好的比喻:危機管理就是品牌的定期健檢,處理得好的公司,是在出事之前就把預防做完了。

我停在「兩三個小時」這五個字上,因為在台灣開一家診所,遇到醫療事故的時候,你不只有輿論這一條線要顧。還有另一部鐘在走,它比較慢,但是它有法律效果,而且很多開業的同業沒有把它當成日常準備的一部分。

第一部鐘:公關的兩三個小時

張醫師那篇的八個重點值得整篇讀,我在這裡不重寫。只挑對診所端最有結構性的三點:

危機有生命週期,媒體報導是分水嶺。報導出去之前都還有機會影響事態,出去之後就很難拉回來。所以最高明的處理是在病人抱怨的當下就把星星之火撲滅,讓事件在升級前落幕。

黃金時間從二十四小時縮到兩三個小時。教科書時代的節奏已經過去了,社群媒體時代兩三個小時內事件就會定調。而「不予置評」在今天幾乎會被讀成默認。

危機多半從內部長出來。Abby 展示的二十項主要危機來源裡,真正來自外部的只有四項,其餘全部是組織內部長出來的:客訴、勞資、管理失當、職場傷害。

這三點我全部同意。但公關的鐘有一個前提,它假設你面對的是輿論。診所遇到的事情裡,有一整類不會先進輿論場,它會先進另一個程序。

第二部鐘:法定的五個工作日

《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》2022 年 6 月公布,2024 年 1 月 1 日正式施行。這部法律有一個很清楚的立法精神:即時關懷、調解先行、事故預防。

其中第 6 條第 1 項寫的是:

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 第 6 條第 1 項

醫療機構應組成醫療事故關懷小組,於醫療事故發生之翌日起五個工作日內,向病人、家屬或其代理人說明、溝通,並提供協助及關懷服務。但九十九床以下醫院及診所,得指定專業人員或委由專業機構、團體為之。

五個工作日。這是一部走得比公關慢,但是走得很確定的鐘。

同一條的第 4 項還有一句:說明、溝通、協助及關懷服務,應製作紀錄,並至少保存三年。

Abby 那句「你有行動、沒有溝通,別人不知道你盡力了」,在這裡直接變成一條法定義務。你的關懷要留下紀錄,三年之後還要拿得出來。

我自己的做法是把這一類紀錄留在櫃檯護理師的交班本裡,跟病歷分開。病歷寫的是臨床,交班本寫的是另外一組東西:誰在幾點跟誰說了什麼、對方要求什麼、我們答應了什麼、下一次聯絡是什麼時候。兩件事寫在一起,事後誰都讀不出當時到底發生了什麼。

「九十九床以下得指定專業人員」這句話最常被讀錯

診所同業看到但書那半句,很容易鬆一口氣,覺得這條跟自己無關。

它免掉的只有「組成關懷小組」這一件事。說明、溝通、提供協助與關懷服務照樣要做,翌日起五個工作日這個期限照樣在走,紀錄照樣要保存三年。你要做的是指定一個人。

而指定一個人這件事,包含平常就要決定好的三個細節:那個人是誰、他休假的時候誰遞補、他有沒有拿到可以直接聯絡醫師本人的權限。這三件事在事故發生的那個上午決定,已經來不及了。

心法一

危機準備真正的成果是一個名字。你的團隊要能在三秒內講出那個名字,而那個名字要知道自己被指定了。

那句流傳很久的話,法律已經改了

診所圈裡流傳很久的一句話:出事千萬不要道歉,道歉就等於承認。

這句話在 2024 年之後需要重新認識一次。同一部法律的第 7 條寫的是:

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 第 7 條

依前條規定進行說明、溝通、提供協助及關懷服務過程中,醫療機構、醫療事故關懷小組、專業人員、專業機構或團體、醫事人員或其代理人所為遺憾、道歉、讓步或其他為緩和醫病緊張關係所為之陳述,除醫療爭議當事人均同意外,不得於本案訴訟採為證據或裁判基礎,亦不得採為相關行政處分之基礎。

翻成診間會講的話:在第 6 條那個關懷程序裡,你說「這件事我很遺憾」「這件事我們沒有處理好,我跟你道歉」,這一類的話,原則上不會被拿去當成本案訴訟或行政處分的依據。

界線也要講清楚,這一格保護的範圍有邊:

這一格保護什麼、不保護什麼
  • 它保護的是遺憾、道歉、讓步這一類為了緩和醫病緊張關係的陳述。臨床事實你講錯了,那要另外算。
  • 它保護的是第 6 條那個程序裡說的話。換一個場合、對別的對象講的,不在這個範圍。
  • 醫療爭議的當事人如果都同意,還是可以拿來當證據。

方向已經很清楚了。法律在鼓勵你早一點、誠實地把話說出來,而且替你把「說出來的代價」降下來。同業之間那句口耳相傳的忠告,是舊時代的產物。

民事訴訟之前要先調解,所以第一週決定了幾個月後

第 15 條規定,當事人因醫療爭議提起民事訴訟前,應依本法申請調解;沒有申請就直接起訴的,第一審法院應移付管轄的調解會先行調解,調解期間訴訟程序停止進行。

對診所來說,這句話的實際意義是:多數醫療爭議走到正式程序時,第一個房間是調解室。

而調解室裡的氣氛,很大一部分是在事發那五個工作日裡就決定好的。你那一週的態度、你有沒有主動聯絡、你講的話前後一不一致,會在幾個月後那張桌子上被完整地還原一次。

這也是為什麼那五天不能整包外包給「先問律師再說」。律師該問,而且要早點問。可是那五天要出面的得是一個人,一份書面回覆撐不住那個場合。

診所危機處理最常遇到的那一種,這兩部鐘都碰不到

上面講的都是醫療事故。開自費診所的人都知道,日常真正在扣分的很少是這些。

最常見的是期待落差。療程做完,病人覺得沒有達到他以為會達到的樣子。這件事不會進調解會,不會有記者打電話。它會出現在 Google 評論、社群限動,以及朋友之間那句「我去過那家,還好而已」。

它的醞釀期比醫療事故更早。早在簽同意書之前,早在他坐下來聽你說明的那五分鐘。

一個人對療程的期待,八成在他走進診間之前就成形了:廣告、社群上別人的臉、朋友的說法、AI 給的答案。那五分鐘要做的事情,是把他帶回真實的範圍裡。

中醫這裡還多一個難處。療效本來就難以量化,臉有沒有比較好、肩頸有沒有比較鬆,病人自己的感覺就是主要指標。當判斷標準握在病人手上,說明的誠實度就是唯一的防線。

心法二

自費醫療的危機醞釀期,不在療程結束那一天,在你說明療程的那五分鐘。你在那五分鐘裡省下來的話,會在三個月後回來找你。

醞釀期在診間,偵測器在櫃檯

中醫診所有一個結構上的優勢:療程制。病人一週回來一次,同一件不滿意,我們有三次到五次機會在它變大之前接住。西醫很多科別看一次就結束了,沒有這種第二次機會。

可是這個優勢會被一件事抵消掉。

病人的抱怨很少先講給醫師聽。他會講給櫃檯,講給在治療室裡幫他準備的護理師,講給幫他約下次診的人。醫師常常是最後一個知道的。

所以真正的偵測系統在櫃檯。而它需要被當成一個系統來設計,不能只靠人好心。

我在做的兩件小事:

第一,抱怨要有一個固定的去處。口頭轉達會在忙碌的時候消失,尤其是下午診人最多的那兩個小時。要有一個固定的地方,當天寫下來,寫的人知道一定會有人看。

第二,聽到壞消息的第一句話不能是「你怎麼不早講」。這句話講過兩次,你之後就再也不會聽到壞消息了。你會擁有一間非常安靜的診所,然後在 Google 評論上讀到自己不知道的事。

出事的時候,團隊也在受傷

Abby 的危機行動清單有八點,其中第七點是:讓內部員工知道發生了什麼事,讓員工跟公司站在一起。張醫師在文章裡特別點出這一點的位置,我也覺得那是整張清單裡最容易被跳過的一格。多數人在危機當下滿腦子都是對外滅火。

這件事法律也寫進去了。同一部法的第 8 條:

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 第 8 條

醫療機構對於與醫療爭議有關之員工,應提供關懷及具體協助,並保護其在醫療爭議處理過程中,不受強暴、脅迫、恐嚇、公然侮辱或傷害。

那一天在場的護理師、在櫃檯接到電話的人、被家屬指著鼻子問的人,他們也在裡面。他們回家會睡不著,會反覆想自己是不是哪裡做錯了。

你在那一週怎麼對待他們,會決定接下來兩年他們願不願意再跟你講實話。

紅線要在平常畫:我自己畫過的三條

Abby 講醫師做個人品牌的紅線時,舉了譚敦慈老師的例子:不代言實體商品,變現集中在出版、專欄與演講,所以遇到 AI 假代言冒用的時候,她第一時間說「我沒有代言」,大眾就相信。

邊界平常守得越清楚,危機來的時候澄清就越有力。這句話我很同意,而且我想補一件實務上的事:紅線最好在沒有壓力的時候畫,因為有壓力的時候你會替自己找到很多例外。

我自己畫過三條,都是在沒有人追究的時候先寫下來的。

第一條,AI 能碰什麼、不能碰什麼,寫成明文的三級制。理由很簡單:判斷力在疲憊的星期五晚上會退化,寫下來的規則不會。這份界線我後來整理成公開的醫療現場 AI 界線三級制

第二條,病人照片與案例的授權分級。我把治療紀錄分成三級:全臉可用、只能局部、只能用數據不能用圖。分級在拍照的當下就決定,寫進紀錄,後面所有使用都照那一級走。遇到分級不夠但案例真的很值得寫的時候,做法是改成局部裁切、示意圖,或者乾脆寫成無圖版本。這條紅線畫下去的時候沒有任何人在追究我,那正是畫紅線最好的時機。

第三條,個人品牌跟診所品牌分開承重。我的名字掛在診所上,可是診所的官方內容不用我的語氣、不靠我的個人故事在跑;我個人的內容也不承載診所的招攬。短期看是兩邊都吃虧,各自都要多花力氣。它買到的是一件事:任何一邊出狀況,火燒不到另外一邊。

期待值管理就是預防醫學:我在官網上刻意不做的三件事

Abby 提到不要過度商業,高價自費項目一定要做好期待值管理。這一段對照到我的官網,剛好是三件我刻意不做的事。

不放價格與促銷。官網對我來說是信任證明的地方,招攬那件事有它該去的位置。

每一個療程都寫「誰先不要急」「哪些人做了效益低」。我要的是讓不適合的人自己走開,讓同頻的人認出我。

沒有把握的機轉,標成推測就停在那裡。不往前推到療效,不用「有研究指出」四個字幫一句話撐腰。

這三件事都會讓當下的轉換率變差,我很清楚。它們買的是三個月後、半年後,那個人回頭看不會覺得自己被騙。

一張可以複製帶走的診所預防清單

Abby 那張危機行動清單是為有公關部門、有危機小組、有媒體監看的組織寫的。三到十個人的診所需要一個縮小版,縮到一個人真的做得完。

診所預防清單|四個時間點
平常就要有
聽到抱怨的當下
真的出事的那一天
事情過去之後

三個紅燈

🔴 出事的當天,你才在找「那個人是誰」。

🔴 團隊已經很久沒有跟你講過壞消息。安靜不等於沒事,比較常見的情況是通道已經關了。

🔴 你發現自己在說明療程的時候,會下意識避開講限制。避開的那一段,就是三個月後會回來找你的那一段。

預防醫學這個比喻的極限

健檢做得再完整,人還是會生病。紅線畫得再清楚,還是會遇到不講理的攻擊。Abby 說面對非理性的攻擊,不見得每一球都要接,我很喜歡這句話。

我想在他那篇的結語後面加一句。危機的損失有兩層,一層是可以量化的,一層是信任。而診所這裡的信任損失,最貴的那一筆通常來自團隊:事情過去之後,他們還相不相信,講出實話在這裡是安全的。

那一筆補起來要很久,久過十年那個數字。

想請教張醫師的一題(✅ 已回覆)
  1. 白袍人生學院有很多醫師在做個人品牌。你看過最常被跨過去的那條紅線是哪一條?有沒有哪一條你自己曾經走到邊上,後來收回來的?
張益豪醫師的回覆(2026-08-31)

我時常看到很多受輔導的醫師被外面眾多網紅醫師、極端的行銷公司影響著自己的職涯定位,一下子是A定位,一下子是B定位,今天想當親子專家,明天又想當時事達人,後天又想當科技分析師,我覺得醫師要很清楚自己的定位、核心價值、中心思想非常重要。切莫定位尚未清楚,就開始花大錢行銷或者過度努力輸出。努力不對,方向白費

張益豪醫師|耳鼻喉頭頸外科專科醫師|沐橙診所院長|白袍人生學院創辦人

他回的跟我問的不完全是同一件事,而且他回的那個更前面一步。我問的是紅線畫在哪裡,他講的是紅線之前還有一件事沒定下來:定位。定位還在飄的時候,你其實不知道自己在守什麼,所以那條線每個月都長得不一樣。

「努力不對,方向白費」這句我會抄下來。診所經營也是同一回事,很多人在還沒想清楚自己要接住哪一種病人之前,就先把錢花在曝光上。

方向這件事我另外寫過一篇:找定位,其實是在練習誠實

這篇文章的觀點來源
本文起點是 公關就是預防醫學:我在謝馨慧 Abby 的危機處理課上,記下的八個重點,作者 張益豪醫師|耳鼻喉頭頸外科專科醫師(張益豪醫師|耳鼻喉頭頸外科專科醫師|沐橙診所院長|白袍人生學院創辦人)。文中所引 Abby 的觀點,均出自他的課堂筆記,我沒有到現場。
延伸閱讀
AI 醫療決策的三層,第三層我交不出去(同樣是讀他的文章之後寫的回應)
哪些事 AI 不准碰?醫療現場的 AI 界線三級制(本文第一條紅線的完整版)
找定位,其實是在練習誠實(個人品牌的邊界從哪裡長出來)
那堂課之後,我實際做了什麼(上課到落地之間那一段)
常見問題

診所沒有一百床,是不是就不用做醫療事故的說明與關懷?

要做。醫預法第 6 條第 1 項的但書免掉的只有「組成醫療事故關懷小組」這一件事,九十九床以下醫院及診所得指定專業人員或委由專業機構、團體為之。說明、溝通、提供協助及關懷服務照樣要在事故發生翌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,紀錄照樣要製作並至少保存三年。

出事的時候道歉,會不會被當成承認過失?

醫預法第 7 條規定,在第 6 條的說明、溝通、協助與關懷過程中,醫療機構或醫事人員所為遺憾、道歉、讓步或其他為緩和醫病緊張關係的陳述,除醫療爭議當事人均同意外,不得於本案訴訟採為證據或裁判基礎,也不得採為相關行政處分的基礎。要注意的是,這一格保護的是緩和關係的陳述,臨床事實講錯了要另外看;而且保護範圍限於第 6 條那個程序,換一個場合就不在裡面。個案情形仍建議諮詢律師。

醫療爭議一定要先調解嗎?

依醫預法第 15 條,當事人因醫療爭議提起民事訴訟前,應先依本法申請調解;未申請而逕行起訴的,第一審法院應移付管轄的調解會先行調解,調解期間訴訟程序停止進行。也就是說,多數醫療爭議走到正式程序的第一個房間是調解室。

自費診所最常見的危機是哪一種?

在我的觀察裡是期待落差,療程結束後病人覺得沒有達到他原本以為的樣子。這一類不會進調解會,會直接出現在網路評論與口耳相傳。它的醞釀期在療程說明的那幾分鐘,所以真正有效的預防是把限制講清楚,包括誰先不要急、哪些人做了效益低。

三到十個人的小診所,危機準備要準備到什麼程度?

最低限度有三件:指定好事故發生時出面的那個人與他的遞補人選、有一個固定的抱怨收集去處並且當天寫下來、有一份可以立刻發布的公告位置與流程。其餘的照本文那張四時間點清單逐格補上即可,不需要一次做完。

醫師做個人品牌,紅線要怎麼畫才有用?

在沒有壓力的時候先寫成明文,並且寫得具體到可以被檢查。像是代言的範圍、業配的類型、哪些發言不做、公開文件的用字限制。等到有商業壓力或有人追究時再畫,你會替自己找到很多例外。邊界平常守得越清楚,需要澄清的時候越有力。

參考資料
  1.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。中華民國 111 年 6 月 22 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 45 條;行政院令定自 113 年 1 月 1 日施行。本文引用第 6 條、第 7 條、第 8 條、第 15 條。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編號 L0020227。
  2. 張益豪醫師。〈公關就是預防醫學:我在謝馨慧 Abby 的危機處理課上,記下的八個重點〉。2026-08-30。演講者為前台灣奧美集團董事總經理、現曜誠溝通顧問公司董事長謝馨慧(Abby),場合為台灣醫美健康管理學會理監事交接暨醫學新知研討會。

法規查核日:2026-08-30,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現行條文為準。本文提問區的回覆由張益豪醫師於 2026-08-31 提供;其中「時事達人」一處錯字經他本人確認後修正,其餘原話未改。

李宜靜中醫師|原生顏

李宜靜中醫師,中西醫雙證照,雲玖中醫診所創辦人,台灣顏面針灸醫學會美顏針助教醫師。

本文為診所經營與醫療法規的一般性整理,法規適用會因個案事實而不同,遇到具體爭議請諮詢律師或所屬公會。本文所引 Abby 的觀點均轉引自張益豪醫師的公開文章,我未到現場。本站衛教資訊不能取代醫師面對面的診斷與治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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